中阳县又一煤矿发生安全责任事故。6月12日,中阳大土河西合煤业一位工人,在井上进行高空粉刷作业时,跌落地下,当场死亡。
死者叫冯军军,中阳县金罗镇人,今年44 岁,身份证号142332197X0216XXXX。系中阳县西合煤业一名井下工人。事发当日,下午6点,冯军军已下班回了家。突然,矿上通知他,让他立即回矿,进行粉刷作业。因为矿上知道冯军军之前从事过粉刷,是一把好手。
(遇难者生前住所)
由于是高空作业,矿上并没有专业的高空作业车,只好用装载机代替。冯军军只身站在高举的装载机车斗里作业,不过并未按照高空作业规章,捆绑安全绳。这也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大土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
下午7点左右,正在车斗里作业的冯军军,突然掉落到地下,只听见趴的一声,冯军军从6米多高的铲斗急速跌落到地面。冯军军七窍出血,当场便没了生命体征。7点多,冯军军被救护车送至吕梁市人民医院。
近段时间以来,吕梁市接连二三发生煤矿安全责任事故。5月份,临县三交太钢煤业发生两死一伤的重大安全事故。6月4日,山西省应急厅通报了上述事故,并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还提出了具体举措。
无独有偶,一周后,吕梁市中阳县西合煤业再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这不得不让人警醒。全省各家煤矿都在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活动,为何西合煤业还会发生死人事故?如果当时,矿上安全措施到位,为死者冯军军采取了相关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这起死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安全无小事,从这起事故,我们能感受到西合煤业对安全生产的态度。那就是矿上对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够和对生命的漠视。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
希望这起事故能够引起中阳县乃至吕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重视。不要再让第二个冯军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