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甫介绍,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开展了六方面工作。
一是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通过定额资助、全额资助把贫困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障制度范围内。同时进行动态参保,跟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尽可能“一个不落”纳入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减轻疾病负担。贫困人口的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
二是通过三重保障制度,综合释放梯次减负的效应。通过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解决基本保障问题,实际报销比例基本可以达到60%。在此基础上,推进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同时实行大病保险倾斜,对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逐步取消封顶线。夯实托底的医疗救助保障,通过三重保障的贫困人口,较一般人口报销比例多提高百分之十左右,住院总体报销水平可以达到80%。
三是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资金的倾斜投入。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550元以上,较2012年增加了310元。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救助的补助资金达到275亿元,90%投向中西部地区。2018年起,连续三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20亿元,有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
四是采取多项改革措施,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包括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实行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有效降低老百姓用药负担。三批次的药品带量采购涉及112个品种,平均降幅54%,全国总体节约(减少)费用539亿元。
五是促进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国家医保局与卫生健康部门一起,优化异地医疗就医备案手续,实现每个贫困地区至少有一个县医院纳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的政策,尽可能对医疗资源不足的地区,引入互联网医疗服务,增加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在本地医疗资源不足、在省域范围内就医的,给予医保政策的报销优惠,视同本地就医。
六是出台“两个确保”的措施,有力地助力打赢抗击新冠疫情的阻击战。到目前为止,已经预拨专项救治资金194亿元。为在新冠疫情期间支持复工复产,医保部门还采取了阶段性减免降低医保费率的措施,目前为止,企业减负已超过1500亿元,有力助推复工复产,也有力支持了复工复产中间优先解决贫困人群就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