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郭文艺,身份证编号:130321195402289055。现住河北省康保县土城子镇,联系电话:17717718118
2004年,山西省天镇县为发展经济在全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有识之士到山西省干事创业。受政策鼓动,我也投身山西省的干事创业激流中并决定在山西省天镇县投资创办矿产开采企业。2005年12月天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字(2005)第58号文批准我投资创办的天镇县正阳矿业有限公司立项;我们企业也依法进行了企业注册登记并经过环评;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山西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由此可见:我们企业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证照齐全,与非法企业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2014年,国家工程京乌高速公路山西段开工建设,我们企业部分场地在工程建设规划区内。京乌高速公路山西段LJ1标项目部在没有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以京乌高速路基一标函字(2014)001号行文,认定我们企业是非法企业,限令我们企业自行清场离开。国家工程利国利民,我们完全支持国家建设,服从国家建设。但是,我们不明白:我们企业是经过当地政府批准立项的,也依法进行了企业注册登记,证照齐全,资质明确怎么就成了非法企业?而认定我们企业非法的还是一个工程项目部?谁授予的这个工程项目部执法资质?
我们真是冤枉的很,有冤无处诉。在此,我们投书舆论媒体为我们鼓与呼,伸张正义。我们要求:1,我们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合规的正规企业;2,国家建设我们坚决支持。但对我们的投资,请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给我们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