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上海候宝莲第14次致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上海市市长龚正同志的《公开信》
冤
尊敬的李强书记,尊敬的龚正市长:
您们好!
今天我第14次致您们《公开信》。我很冤!!
我,候宝莲,女,湖南省衡阳籍人,原上海东国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我响应上海原闸北区政府的招商引资,投资5000多万元,呕心沥血,实现了闸经(2006)41号《关于普善路858弄2号上海家具厂厂房改建成”上海东国大酒店”的商业规划意见》的目标。改建装修好的上海东国大酒店,规模宏大,富丽堂皇,试营业效果极好。却遭到了恶势力的上海凯庄公司齐伦明,以已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无效的《租赁合同》,捏造我公司欠付租金321万元的虚假诉讼,在黑法勾结下的枉法判案和违法执行下,将我正在营业中的东国大酒店强行易主于凯庄公司。凯庄公司在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除得到了近1000万元的租金和罚金利息外,还得到了我投资原值5000多万元的东国大酒店。我这个外地来沪的投资者,被野蛮赶出了由我呕心沥血,亲手创建的东国大酒店,被野蛮赶出了我还存在合法租赁权力的场地,我被倾家荡产,我被流离失所,且欠下了1800多万元的装修债务无法偿还。天理何在?!法理何在?!
2016年5月23日,我从查阅上海高级法院案卷材料中才知晓,上海高级法院曾以沪(2010)沪高民一(民)监字第6号对我案立案再审,而在再审期间,既没有告知我再审申请人,也没有通知我参加庭审辩论,更没有给我再审申请人送达《再审裁定书》,从知晓日至今,我已向上海高级法院递交了40多封,要求送达《再审裁定书》的申请均无果。我又从2020年12月起至今,也致李强书记,龚正市长您们13封公开信了,都是反映上海高级法院院长刘晓云,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司法审判监督程序,有错不纠,审判监督再审案件十一年,不给我送达《再审裁定书》,请求您们予以重视,却没有任何部门的任何回复。这是为什么呢?
我一个外地弱女子,在上海维权申冤,不知跑了多少路;找过多少人;流过多少泪;受过多少委屈,到头来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申诉无门,投诉无果,走投无路、面临生死绝境。
我请求:仅靠静安区查处我5000多万元巨额财产,被黑法勾结侵占一案似无可能。唯有动用异地正义力量彻查侦办,才有可能揪出我案幕后的种种“黑幕”、“政治靠山”、“保护伞”;才有可能依法公平公正的解决我的问题。
我候宝莲强调:我的一切行为,只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舍此无他。
敬请李强书记,龚正市长予以重视。
此致:
中共上海市委各常委
上海东国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候宝莲
2021年9月25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718弄6号301室
联系电话:18817281928。
随时可提供所需的证据材料。
上图为上海家具厂厂房(上海东国大酒店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