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父亲一样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正义的人民警察。儿时的警察梦是长大后心中从未抹平的烙印,有挫折,有坚强,有曲折,有奋斗,为了实现梦想不懈努力,或许这就是他的初心。心善务实,嫉恶如仇都是他的性格,他就是阜宁县公安局羊寨派出所民警刘剑勇。
刘剑勇,男,大学本科,201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阜宁县公安局羊寨派出所民警。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三次被评为县局综合先进个人,获得阜宁县政府嘉奖一次,市局三等功一次,市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工作先进个人一次。
基层公安工作是琐碎的,却又是密切贴近群众生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频发,身处村镇的居民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手段了解甚少,导致防范意识不强,容易上当受骗,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身为社区民警,刘剑勇利用扇子和环保袋的空白区域,印上反诈骗宣传语以及“平安盐城”、“盐之无诈”的微信二维码,结合上门入户工作分发至社区居民手中,使口中的宣传成为日常中时刻的提醒。除了下社区,在接处警工作过程中,他也不忘向群众宣传,并手把手耐心教会群众手机关注反诈APP,在反诈防范意识上又加了一把“安全锁”。
鸡毛蒜皮,通常形容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今年八月的一天夜晚,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患有智力残疾的陈某明持镰刀将同村居民郭某亮砍伤,原本以为这是一起精神病人寻衅滋事伤人案件,却在刘剑勇多次调查走访中发现,陈某明曾因琐事与郭某亮发生过矛盾,并被郭某亮“教训”过。弄清楚原委之后,考虑郭某亮伤情并不严重,以及邻里间能够继续和睦友好相处,矛盾化解不出村,刘剑勇组织陈某明的监护人与郭某亮调解。因为多年的治疗,陈某明原本已经不富裕的家庭对于赔偿更是雪上加霜,刘剑勇一方面积极联系对接精神病医院,将陈某明妥善安置接受治疗,另一方面根据双方家庭的实际状况,既让受伤害一方保障权益感受到公平,又让监护一方积极主动的实施赔偿事宜,最终达到排除了风险隐患,双方矛盾化解的良性结果。
警察抓小偷的故事经常被小朋友们当作游戏来演绎,但是真正作为警察,这是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群众财产安全的日常工作。今年1月,阜宁县羊寨镇王山村王某放在自家的一万元现金不翼而飞。经过多日工作通过视频侦查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终于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有多次犯罪前科的男子季某,进入了侦察视野。但是季某像人间消失一样了,通过各种手段寻找最终在4月确定犯罪嫌疑人季某具体位置后,刘剑勇远赴上海市参与抓捕,通过伏击守候,于次日下午将准备外出的季某抓获。季某因为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到案后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或是采取沉默等方式消极对抗审查,或是讲述虚假事实进行干扰,通过不辞劳苦连续奋战,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走访目击证人等方法固定了季某实施盗窃的证据,形成了确实、充分的证据锁链,季某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终于低下头并供述多起诈骗、盗窃案件以及共犯成员。
今年中秋节已经是刘剑勇在派出所坚守的第八个中秋节,记得去年中秋节当天,辖区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刘剑勇到现场后发现双方情绪激动,他立即将双方拉开,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分别做思想工作。在刘剑勇的耐心调解之下,夫妻俩最终重归于好。处理家庭婚姻纠纷时,刘剑勇一直坚持“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尽自己最大努力劝解帮和,八年来他已经挽回了无数的家庭。一家不圆万家圆,万家圆时心亦安。刘剑勇平时两地分居,很少回家,现在二胎还未满百露,妻儿正是需要陪伴的时候。中秋节因值班不能陪伴妻儿,他深感愧疚,却明白坚守岗位、守护平安是职责所在。他说:“干警察这一行,就得有聚少离多的准备,相信妻子是能够理解的。”
在羊寨派出所工作的八年期间,他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也没有惊涛骇浪,他与其他民警一样,每天都在做着朴实无华、反复琐碎的日常工作,正是这一份份来自基层的坚守,守护着群众的平安和安宁。(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