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路堡村农民致山西省纪委王拥军书记及长治市纪委王志东书记的实名举报信

2022-08-07 17:42:06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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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拥军及王志东书记:
      你们好!
      我们是山西省黎城县程家山镇路堡村村民,要向二位领导反映我村原党支部书记路少飞在任职期间以办理农村合作社为名,勾结上级腐败官员,造成二百户村民“被贷款”,套取国家农业补贴专项资金以及勾结个别不法人员长期侵吞、霸占村集体资产等违法行为。
       举报如下:
       一、路少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把控我村账目,与施工人相互勾结,从村内建设工程中谋取私利。
      路少飞担任我村党支部书记初期,不让在村内设会计,村内账目的收支由其一人记录,其他人根本无法干涉。之后路少飞迫于压力,将路鲲鹏(以承揽建设工程为业)的妻子任命为会计,村内大小建设项目,被其全部交给路鲲鹏负责建设,通过与路鲲鹏串通,虚报工程款,从中牟取私利。
      1、2018年,村内进行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建设,路少飞便私自将该工程交给路鲲鹏(借用山西金牛永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本次建设工程国家补助591920元,路少飞还向7户人收取共计70万元。工程完工后,经审核7户工程款共计1122874.34元,中间差额17万余元,路少飞既没有向7户人家退还,也没有在村内挂账,完全被其一人私吞。
      2、路少飞在任期间,将村内的机动地高价承包给县煤运公司,该项收支在村内的账目中记录不完全,所得钱款也不知去向。
       二、路少飞自上任后,把全村所有劳力的每人一亩地统一收回(大约400亩),其中卖给煤运300亩,每亩一千元,少数土地卖给村民还有一部分直接给了路堡小村霸(所谓的厉害人),还有卖给外村,如:赵店人,部分还栽收了红薯,自己种了大棚开了煤球厂,收回土地后,每个劳力少收入一千余元,具体煤运占了多少面积收了多少钱,群众根本不知道。特别是第一年给路少飞打入卡内几十万元。
       三、我村有一条历史老渠,路少飞上任后,将渠毁掉,造成群众浇地不便。历年来,能浇的土地都被旱死,颗粒无收。他利用我村4寸机井浇地,根本满足不了需求,造成多数群众因浇地吵架、打架。更甚者,路少飞自己一浇地,所有村民一律停止,群众浇地水费不但不实惠,反而变本加利,还给管水人员上涨水费,由原来的10元涨到如今的15元。
       四、路少飞私生活混乱,动用集体钱财平息此事。路与本村李丽下女性私通,小三承诺离婚与其结婚,后来在路少飞母亲及夫人干涉下未能如愿。造成李丽下服毒死在黎城县东河大桥桥头。为了息事,路少飞动用钱财安抚李丽下家人未造成上诉。
       五、村中常年无会计员,路少飞搞一言堂,独霸主义,每年搞规划,村上建设从不公示,所有账目一人清楚,欺上瞒下,县乡送礼为自己到处开绿灯,垒自己的金山。后来在各种压力之下,私自提名不懂任何财务的女性当了会计员。该会计的丈夫路堒鹏,常年在村中独霸工程项目,其中河滩40余户房产由他独觅,最终村里账目一人操作,私自动用村集体款几万元,被人揪出后,黎城县纪委才给了路少飞与会计员党内处分。
       六、环保局下令关闭“关系户煤球厂”他视而不见,仍然一次一次逃避检查,为其开绿灯,反而重新扩大至原来的两倍,严重污染了我们的土地及环境;他还将大棚地承包给煤球厂老板,该老板年终将红利返还给路少飞,并将村集体的拖拉机也给了该老板,供其使用。
      七、路堡村有甲类土地十几亩,其中是种树苗的有1000平方(5-15cm的树苗全部创毁)用来开发19户楼房,建成高价出售,中饱私囊。
      私自挖集体土地下的沙子卖给开发商,该款未入集体账户,集体砂石两万余元;又以每平方6元价卖给煤运公司,卖了十几万元未入账。
      八、其利用侵吞集体财产为自己添置房产两处,一处在村开发楼房,一处在县城。国家拨款的50万元建设扶贫大棚,路少飞将大棚高价租给农户,农户租不起,便暗中操作捣鬼变为己有。
       九、路少飞多年称王称霸,一人说了算,尤其去年登记种植户领国家补贴,他明目张胆要求村民只能报河滩地,不能报山地,责问山地就没有补贴了。
      十、路少飞“假公济私”,成立路堡浊漳滩种植合作社,利用手中权力把路堡村170名村民信息私自加入合作社,并将200名村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用这个所谓的“合作社”来骗取国家钱财。(合作社占地50亩,我们村民租上等土地每亩每年400元,路少飞分文未交)。该路堡浊漳滩种植合作社已经办了多年,私自造表填名,套国家补贴款,这笔款年限之久,数额巨大,从来不向群众公开,结果个别村民上访,打电话说该合作的事情,回复说未查到该合作社。据了解是在2022年1月24号才注销到期。这个所谓的合作社没有给村民带来任何好处,只是路少飞及其“保护伞”为了套取国家农业补贴专项资金,以合作社为名而“炮制”的一个幌子。
路少飞在担任我村党支部书记的十五年来,村中大小财务,不但不开会公示和协商,不向村民公开,不填写“十公开栏”,上级检查时,只填开支,不填收入,收支是否平衡,请细查。
去年换届选举,路少飞因违法乱纪多次受到党政处分,己无资格任职,但仍然不知谁让其担任路堡村“选委主任”之职,是哪一级“领导”在搞暗箱操作,哪个村民选过他?
为了保护受到县纪检委党政处罚支书两年后再次上任,将村中符合换届参选条件且夲人报名可列入侯选人的退伍军人,无故清除。在镇保护伞的支持,原村支书引导下,远在市区三建的工作人员回村两地兼职,参加选举进入支委后便辞职,导致村两委班子缺乏,新鲜力量输入,选举半年后,镇里重新任命曾因贪污受贿撤职处理的原村长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尊敬的王拥军及王志东书记:
在路少飞担任村支书十五年来,村务从来不公开、浑水摸鱼、贪污集体资金、化公为私、克扣村民、中饱私囊,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村民怨声载道。路少飞不仅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背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水准;更为严重的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但是,作为黎城县纪委、监委,及程家山乡党委和政府的个别领导,对路少飞的犯罪行为仅仅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到的犯罪问题,采取“避重就轻”的办法,蒙混过关,这种包庇行为引起了广大村民的愤慨,群众议论纷纷,路少飞贪污、侵吞的是民脂民膏,这种沆瀣一气,保护“腐败”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因此,请你们二位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深入乡村,倾听村民呼声,严查路少飞在任职期间的腐败行为,将涉及到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严惩;对保护路少飞的犯罪分子予以立案调查,彻底清理“保护伞”。还路堡老百姓一个风清纪明的环境。
    特此举报!
实名举报人名单附后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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