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违规处置资产的情况反映

2022-12-09 13:39:40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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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宁夏新银河仪表有限公司,现就长城宁夏分公司违规处置资产向你公司进行反映:

       我公司因为经营需要,向工商银行贷款。但由于市场行情影响,经营状况恶化,导致银行贷款未能按期偿还。后来,工商银行将这笔贷款转让给了长城宁夏公司。

       后来,我公司负责人多次找到长城宁夏公司,希望能够考虑到实体经营的不容易,分期逐步还清贷款。但长城公司业务人员一直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

      2022年4月7日,长城宁夏分公司在京东网挂牌处置宁夏新银河仪表有限公司金融债权,将这笔债权进行转让,并且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

      根据国家财政部2021年11月29日《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明确交易流程,确保资产转让依法合规。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采取进入产权交易场所交易的,具体工作流程参照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的,应当选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的,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当有三人以上参加竞价;采取其他方式的,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应当至少有两人以上参加竞价,当只有一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付清。如成交金额较大(超过1亿元)、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分期付款方式,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上一期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得进行资产交割及办理过户手续。国有金融机构及其独资全资子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其款项支付和资产交割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只有成交金额超过1亿元的价款才可以分期支付,而且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我公司这个债权不符合分期付款的规定,长城宁夏分公司的转让明显存在违规转让的情况。

      请问长城公司,如果可以分期付款的话,为什么我公司不能分期还款?

      请你公司彻查!

                      反映人:宁夏新银河仪表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责编:xiao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