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志丹88名农民工联名上访五年讨175万元血汗钱至今杳无音信
今年40岁的农民工赵宝金,系延安市志丹县永宁镇马老庄村人,2018年,他和郭志虎、赵宝强、丁志平、王世全等88名志丹农民工应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雇佣至其承包的志丹县公租房暨移民搬迁工程7#楼工地做“苦力”。工程早已竣工。近5年过去了,他和工友共计175万元血汗钱,至今却难以要回,等待他的却是漫长的信访之路,至今杳无音信。
据农民工代表赵宝金讲,2018年,他们88人农民工联名向延安市政府求助,反映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共计拖欠他们175万元工资。一直得不到解决,请求维权,引起延安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延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延安市人民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于2019年2月1日向志丹县人民政府下发第5号督办事项通知单。要求志丹县人民政府尽快解决。
2018年志丹县房管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筹措175万元资金,于2019年2月2日转入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账户,,不料,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账户早已被宝塔区人民法院冻结而无法支付。为此,志丹县房管局派专人于2019年2月15日持延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及志丹县房管局公函,告知宝塔区人民法院,将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账户给予解冻,将该笔175万元,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无视延安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置志丹县房管局公函于不顾,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人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之规定,于2019年2月28日将本该支付农民工的175万元划给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债权人。导致我们88名农民工工资一直拖欠至今。
由于拖欠工资较长,我们88名农民工兄弟生活得不到保障,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我国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然而延安市昌新建筑公司作为债权人,至今工资问题无法解决。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政府文件已经下发,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量把给农民工支付的工资转款转给债务公司。他们这些农民工百思不得其解。
无奈,40岁的农民工赵宝金和他们共计88名农民工特向中纪委和陕西省纪委及各大网络求救。现就该工程拖欠长达四、五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向中纪委、陕西省纪委及各大媒体及全国网友作以反映,请求上述机构能够予以关注解决。
附:延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第5号文件
附:志丹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2019年2月15日出具的证明
来源:https://xueqiu.com/2001161475/24348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