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耕地建设养殖场,村委会称:有手续,但是在养殖场老板手里。
知情人举报大同市西韩岭乡仝家湾村耕地被建设养殖场,院内疑似还在盗挖砂石料。
7月28日上午记者前往西韩岭乡仝家湾村实地了解情况,“养殖场”确实存在,但是红色大门外并没有挂“养殖场”牌匾,门缝隙间可以看见里面正在工作的挖掘机,院内被挖出十几米的深坑,以及堆起数米的砂石,像一座山一样。咨询里面工作人员,介绍是在建设养殖场挖地基,到底是在挖地基还是在盗挖砂石?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仝家湾村委会,未见到刘书记与村长,记者随后又来到了西韩岭乡土地所,表明来意后,土地所工作人员回答称:该养殖场有手续,但是在老板手里,土地所没有,让记者去问问村委会吧,还说假如在里面挖砂石料是绝对不可以的。土地所没有看到任何所谓的养殖场手续,记者离开了。
7月29日上午记者又一次来到了仝家湾村委会,见到了刘书记、村长和该村土地员,三个人的回答与西韩岭乡土地所的答复是一样的,“手续在老板手里村委会也没有”并且联系了老板带手续到村委会。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老板来了,在手机里面看见了一张盖有很多公章和签名的纸,可是没有标题。后来该老板又说手续在单位,明天给发过来。
时间过去两天,西韩乡土地所、仝家湾村的刘书记、村长、土地员、养殖场老板多人称有土地建设养殖场的手续,但一只都未能见到。难道这个手续只是嘴上说的,不是书面形式?
把耕地变为养殖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
(一)在农村耕地上办养殖场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养殖场建设符合乡镇整体规划和畜牧发展规划;
2.场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3.选址符合防疫条件;
4.符合环保要求。
(二)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建设地址应符合规划,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无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3.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4.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环评手续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另外,如果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还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省农业厅审批发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以上所需流程与应该办理的手续在哪?乡土地所没有,村委会也没有,所谓的手续成为空谈,试问仝家湾村委会干部是在为谁遮掩还是有利益的存在?国有耕地的减少与流失,其根源到底在哪?
本篇报道养殖场手续和盗砂石问题。
本网工作人员正在调查了解仝家湾村以蔬菜大棚名义占地建设物流园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