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直生活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杨楼村梁庙庄,户口还是原户口,单立的户主,我还是原来的我。婚后丈夫(姓名:彭伟 身份证号:340621198110156030)与孩子同时落户于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不属于外嫁女,在外没有任何自留地,宅基地。因此我和我丈夫、两个小孩都应该享有与杨楼村村民的同等权力和待遇。
2020年度,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杨楼棚户区进行改造,在第二榜第三榜公示时确定了:梁晶晶宅基地面积为361.28平方米,房屋面积砖混45平方米,砖木结构105.1平方米及附属物状况。公示结束后,当我主动与棚改小组签订赔偿协议时被拒了,理由是结婚了;出嫁了;不再赔偿范围内。
在没有接到任何人通知我签订赔偿协议的情况下,2020年7月9日时任支部书记陈心恒伙同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用近二百人,使用机械对我的合法房屋进行强拆,将我的房屋夷为平地,并造成房屋内全部财产损坏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为了维护我合法权益,我多次找到杨楼村书记陈心恒、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领导讨要说法未果。却遭到了陈心恒书记公然的谩骂与羞辱,扬言要弄死我,提前给我烧纸.更是遭到了管委会相关人员的冷嘲热讽。
无奈之下,我根据信访条例逐级进行信访,均无处理结果。2020年12月26日我选择进京信访,在北京南站出口处,被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化鹏成、仲小松等十几人将我拦截,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强行将我带至他们居住的宾馆,并承诺只要回去三天内给予解决处理。当我下楼准备购买车票回家时,万万没有想到,我刚到楼下,化鹏成、仲小松等人强行将我抬上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车辆,把我的身份证、手机给予扣留。在我需要上厕所时,他们不让去,在车上给个垃圾桶让我方便。我被强行带回后遭到开发区派出所宋千军所长的训诫。
但我回来后,我的问题一直还未解决。试问:是谁剥夺了我应有的财产权益?开发区的官爷们,我和我的家人到底该到何地居住? 我的合法财产应该由谁来赔偿?我的喊冤道路应该怎么走? 难道你们非要让我们全家往死路上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