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14年还要为信用社管理漏洞买单?爆料人自称太冤
近日,有群众向媒体爆料,称自己当初在信用社办理贷款,本息已结清,但是负责贷款业务的信贷员自审自批自盗,把自己的还款私吞,让自己的名誉为信用社的管理漏洞和信贷员的监守自盗“买单”。这件看似不大却很蹊跷的事也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爆料人程先生是叶县仙台镇老程村三组居民。据他介绍,1985年,他经村信贷员程江之手从叶县农村信用社(现改成叶县农商银行)贷款2000元,1989年息转本1000元,共计需还3000元。他先于01-02年之间还1000元。余下2000元,由于当时没有被告知贷款利息多少,他直接于2007年又还给程江5000元,对方给其开了农贷还款证明。
十多年过去了,他以为事情已经画上句号。但是,2021年8月29号,乡信用社打电话通知他,说他还欠信用社2000元,并告知现在国家有政策,只收本金和200元手续费。
他请乡信用社工作人员和村信贷员程江到家里咨询此事,结果程江告诉他,他在2007年收的钱,没有转入信用社账户,这也是导致信用社上门追究程先生责任的直接原因。事已至此,信用社由于没有收到钱,还要继续追究程先生的责任,让他还款。
程先生说:我也很郁闷,2000元贷款,我连本带息已经结清,还多出超过一半的钱,现在钱没有了,我自己被骗14年,名誉也受损。问题出来后,村干部曾出面调节,让程江道歉,但是,他态度强硬,一直不肯道歉。我走投无路,决定走司法途径追究程江的责任。
但是,2021年9月14号,信用社打电话给我,说不让我起诉了,当初村信贷员程江将钱给了另一位王姓信贷员,但是王姓信贷员已经不再,这事就此结束。但是我的钱,多的不退。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信用社的管理漏洞要让我出钱买单?为什么信贷员利用职权自审自批自盗、危害信贷资金安全却没人监管?难道出了问题,不论是公款损失还是名誉受损,这一切都得让群众全部承担?
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重要金融单位。信用社信贷员则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骨干。在基层金融资金中介服务、发放贷款、盘活资金方面,信用社信贷员承担着重要责任。近年来,受各种不良风气影响,出现了多起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利用职权违规发放贷款、窃取客户贷款资金的违规违纪案件,这不仅败坏了信用社形象,也危害了信贷资金安全。因此,为了斩断监守农村金融体系内部监管自盗的根源,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多次携手重拳出击,给予了严厉打击,并公开了一些案件内容,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
在各级监管部门对基层金融体系的工作高度重视,且对乱象处理毫不手软的情况下,基层信用社如果仍旧在监管方面出现各种老问题,实在不应该。
收到爆料后,我们及时响应,快速核实了爆料人的身份。下一步,我们将派记者前往地方核实其反映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