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途径山西省大宁县曲峨镇时,有家厂子上空在排放蓝黄烟,涉嫌给当地带来空气污染危害,本着“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使命下,同时以事实为依据的准则下,立即核实查看。
根据时间数据显示为2024年1月24日,我人员顺着排放蓝烟区域,找到该厂,经定位该企业所处位置在大宁县曲峨镇区域,该厂名称为:山西省鸿晋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几个大字非常醒目,在大约半个小时的取证中,发现该厂两个烟囱:其中有一个烟囱冒的虽然是白烟但是间隙有黄色烟雾出现;而另外生厂车间上空有大量未经环保处理蓝烟大量排出,而该地上空已经粉尘污浊,同时伴随气味难闻,在经该企业“精心设计”下的“巧妙”排放污染蓝黄烟,就向应付差事似的,给当地带来了潜在的空气污染。在此我们不禁匪夷所思,难道国家提出的“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精神号召,该企业就是如此应付的吗?
经实际查看,该厂环保法律意识淡薄,在只要效益不要环保的恶劣思想作祟下,未经环保处理的蓝黄烟直接向天空排放、给当地已造成空气粉尘污染,我们不禁被该企业无视法律的行为所震惊!
企业要效益本无可厚非,但企业不能仅仅为了个人利益,而以毁坏当地环境为代价获取。此时我们,在为当地百姓生存环境所担忧的同时,我们要问,是该企业不理会环保法呢?还是在环保设备投资上“节省成本”呢?这一切都得等待我们进一步深挖痛掘......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多年,针对地方企业,工业企业非法生产严厉打击;对生态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同时迅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厉行厉改,精准治污,科学施策,坚决把污染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针对调查发现的工业企业违法超标排污,扬尘、黄烟、蓝烟等污染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山西省大宁县曲峨镇:“山西省鸿晋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排放蓝黄烟污染事件:希当地主管部门能够与省政府部署保持一致,及时查处污染企业;对于该企业涉嫌违法负责人:依据国家法律条款严肃查处;还城市文明绿色环境,还百姓绿水青山的宜居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