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以案说法》,我是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栏目的嘉宾是来自内蒙古庞先生,请庞先生做一下简单的自我介绍
嘉宾:主持人好,大家好,我叫庞志辉 ,是内蒙古人.
主持人:那么请问您想通过我们栏目寻找的说法是什么呢?
嘉宾:我想通过栏目寻找的说法一共有2个
侯攀峰、胡青春、张文玉等人以侯天生带领和保护下,在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立项、无合法采砂采矿手续的情形下,长达五、六年之久采沙采矿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侯天生、侯攀峰、张文玉、胡青春等人,在非法采矿期间非法使用的雷管、炸药是否涉嫌犯罪?
主持人:好的庞先生请你简单的叙述一下事情的经过。
嘉宾:我在2013年通过朋友认识了侯攀峰,后来从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间侯攀峰分数次租用我的挖掘机挖沙采沙,后来发现,侯攀峰采矿是没有任何手续的,并且身为国家的工作人员,购买装载机,发展第二产业,以工作身份的便利,为什么谋取利益。
主持人:侯攀峰等人是在几个地方采矿?分别位于哪里呢?
嘉宾:侯攀峰、胡青春、张文玉等人以侯天生带领和保护下,在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立项、无合法采砂采矿手续的情形下,分别在三个地方采矿长达五、六年之久。第一处位于和林格尔县羊群沟乡大前湾村,据我和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了解,在这里采矿的时候,侯天生还在担任职务。另外俩处非法采矿位于黑老窑乡坡底自然村和马银河沟自然村,一位看石料的大爷说,侯天生开的矿由侯攀峰和他的亲戚朋友管理。几年后又来黑老窑开的,两边一起经营,卖料由侯天生卖;并且在非法采矿过程中使用炸药对山体进行爆破,现石料场仍然遗留着大量的炮眼、炮线还有未被引爆的雷管留在炮眼里未作处理。(以上事情经过我有村民录音视频为证)
主持人:那使用的雷管,炸药有没有向公安部门备案申请呢?
嘉宾:没有,侯攀峰等他人的矿都是非法的,一个非法的矿如何申请备案呢,并且雷管、炸药都是藏在一个山洞里,以前都是有专人看管的。
主持人:那他们只是采矿吗?有没有做过别的事情?
嘉宾:侯攀峰等人不只是采矿,2019年侯天生曾带领人雇机械淘沙子导致水位下降,土地干旱村民敢怒不敢言。只要一去和林格尔县都知道:侯天生是哪的沙好、矿好就挖哪。就在前几年侯天生在职期间让连襟(张文玉),小舅子和其他亲戚在村西山开矿,卖给山西人后还去抢石料,导致山西人无法经营,弃矿而去。2016年还曾因拖欠工人工资,被起诉至法院,法院把机器设备、机房都贴上封条了;
主持人:那上面说侯攀峰利用职务之便发展第二产业是怎么回事呢?
嘉宾:是这样的 ,我是在2013年通过朋友认识的侯攀峰,有一次跟侯攀峰聊天期间,侯攀峰透露,两台装载机都是他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写到自己名下,是因为他和他的父亲侯天生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方便写自己的名字。
主持人:那庞先生这些事你有没有向相关部门反映呢?
嘉宾:有的,我曾向国土局反映,也曾向打黑办反映,国土局给出的答复是没收非法所得的2万元人民币,打黑办给出的答复是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实侯攀峰非法使用炸药。侯攀峰采矿破坏矿产面积之大,炮眼之多,为什么只是没收了2万元,我当时在矿上干活,每天听到巨大的爆炸声响,亲眼目睹遗留下的炮眼,为何不能证明侯攀峰非法使用炸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违反
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
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侯攀峰却只是被没收2万元,是因为他的职务有人故意包庇?还是因为他父亲候天生强大到可以只手遮天?
主持人:那你有什么诉求呢?
嘉宾:我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希望国家能严格按照法律,对侯攀峰、侯天生、胡青春、张文玉等人破坏国家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主持人:好的,那么让我们梳理一下整个案情的经过?
侯天生在职期间,带领侯攀峰、胡青春、张文玉等人,在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立项、无合法采砂采矿手续的情形下,分别在和林格尔县羊群沟乡大前湾村、黑老窑乡坡底自然村和马银河沟自然村,长达五、六年之久采沙采矿;严重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侯攀峰利用职务之便发展第二产业是否合规合法?候天生长达五六年的采沙采矿为什么无人问津?这背后是不是有更大的保护伞?
欢迎法学专家、律师、教授、法律工作者、学者, 以法律为准绳给嘉宾一个最佳说法,这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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