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问题】京山市农业银行内部人员未按制度履行程序,内外勾结,联合社会人员狼狈为奸、虚拟材料骗贷500万元后,张冠李戴。
图1 村民实名举报及相关证据材料
本网河南讯 2021年5月8日,举报人的遭遇得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国家银监会、国家公安部等部委的高度重视,在提交实名举报材料、充分证据,陈述客观事实后,公安部信访部门第一时间责成荆门市、京山市两级公安部门对本案及500万国有资金去向进行调查;从而,引起荆门、京山两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由京山市局经侦队查处,举报人看到曙光。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件具有典型性的刑事案件居然能在接下来的四个多月里、众目睽睽之下不了了之。
因为媒体提前曝光,通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荆门市银监会匆匆作出了“给予京山市农业银行行政处罚50万(京山市办案人员告诉的)”的决定。这件骗贷案值之大,令人乍舌。但业内人士和专家却坦言:近年来,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假材料骗贷普遍存在,在金融行业早就不是秘密,此次京山农行内外勾结、制假造假骗贷案件只不过是京山市冰山一角。
案件回放:
举报人告诉媒体:“湖北省京山市农业银行原行长熊少琨伙同京山市玉宇支行工作人员郭合勇、朱华军、程为兵(程维斌)等人,在2013年1月24-2月5日,给位于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光武大道的“湖北鹏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大学生返乡助业贷款办理手续过程中,指定三位虚假“武汉钢材商”(事后证实均为举报人公司员工),与社会人员串通一气,篡改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制作假购销合同、采用假验资报告,无“三方购销协议”,伪造全套假贷款档案资料,隐瞒事实真相,致使举报人的大学生返乡助业贷款资金500万下落不明,给国家财产造成巨额损失。
图2银行指定的三位虚假“武汉钢材商”账户
贷款期间,举报人按银行要求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原始证件拿到银行审核后复印件留在银行。通过公安局调查,与举报人收集的“九大证据”情况一致,上述材料全部被篡改,还查出很多举报人并没有提供过的假材料,而且这些假材料每一页均有银行经办行长的亲笔签字且加盖业务章确认。贷款材料必须要举报人湖北鹏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鹏亲笔签字加按手印,这是贷款的最基本程序,银行为什么不让举报人签字确认呢?是担心举报人发现他们的阴谋而故意不让他签字吗?这是银行里应外合犯罪的起始节点。”
图3贷款 500万元被农行人员合伙瓜分的九大证据
举报材料显示:放款时,银行经办行长郭合勇又通过三份《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指定了三个没有姓名、日期及打款金额的收款账号,且用途特别备注是用于“购货”、“进货”,并慌称其是武汉钢材商账户,说贷款不能直接打举报人账户,要以公司购买原材料或设备的名义才能放款,并承诺3-5个工作日贷款一定会回到举报人账户,以此诱骗举报人签字(为之后让举报人崔鹏“背黑锅”、当“替罪羊”做准备)。银行工作人员如此操作是配合犯罪团伙能够顺利得到赃款,帮助犯罪团伙逃避法律责任,这是银行伙同社会人员犯罪的铁证,为什么不能严查到底呢?
举报人激动的说“犯罪团伙利用举报人崔鹏大学生返乡创业在银行贷款的机会,“偷梁换柱”把500万贷款骗走并瓜分,“张三”贷款,银行打给了“李四”,举报人始终未收到钱,贷款到期后,银行又邀约第三方贷款公司垫资500万元办理“过桥”(银行行长又以“一年了,把这个手续办了贷款就一定会回到你的账户”的说法诱骗抑郁成疾的举报人签字,为后面虚假诉讼提前做准备),即将500万元旧贷款替换为450万元新贷款,以便对旧贷款作内部结案处理。为此,银行工作人员郭合勇、朱华军甚至不惜以个人身份为第三方贷款公司垫资的500万元承担担保责任。
紧接着,银行又耍手段把本已经抵押在农行的鹏辰公司房权证书 “二次抵押”给了“过桥”公司及另外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同一天办理抵押手续,而且都有银行工作人员郭合勇做担保人),为什么当时办理手续时不直接办理抵押?为什么要等到第二年银行起诉鹏辰公司前半个月突然办理呢?并且“二次抵押”必须通过银行高层领导同意才能办理,银行工作人员敢为“过桥”做担保的核心是提前与社会人员里应外合策划好的。
其后,银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从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虚假诉讼过程中,法官质问贷款用途时,银行委托人更是在法庭上虚假陈述欺骗法官(庭审笔录有铁证可证明)。为此,企业倒闭,经济损失惨重。银行歪曲事实真相、避重就轻对举报人递交给荆门信访的实名举报材料进行敷衍回复。
举报人报案后,京山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说只是应举报人请求查找500万贷款去向,没有义务追缴,让举报人走民事打官司。举报人贷款500万最终被“偷梁换柱”落入他人口袋,这么明显的刑事诈骗案,公安部门不应该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吗?赃款究竟用到了哪里?最终有没有回到借款人账户?被谁非法支配、侵占了?谁是最终受益者?这些是案情的重点,为什么公安机关到此不继续往下查了呢?
举报人根据“九大铁证”上访举报,荆门、京山两级行政、司法部门均不立案。无奈之下举报人根据信访程序向国家部委机关反映并求助相关媒体机构,然,在相关部委及媒体的关注之下荆门、京山两级司法机关仍旧继续不作为,纵容该团伙犯罪的事实。办案人员口述该案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当被问及书面回复时,办案人员道:“没有书面回复,你们找荆门银监会去”。
举报人给荆门银监会联系,给出的回复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只是存在工作审核不严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全套假贷款档案资料上每一页均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确认“与原件核实无误”,且贷款手续中无“三方协议”,无原材料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件,根本就不是按正规合法程序放款,贷款到期后银行又恶意操作“过桥”续贷事宜,这到底是审核不严还是知法犯法呢?银行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冒如此大的风险违规违法操作,其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女士说话间显得很是凄凉!
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举报人2021年5月18日到京山市公安局报案,至今已有180多天,不仅未收到2021年5月报案的《受案回执》,也未收到《是否立案的通知书》,已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立案审查期限。时至今日该案围绕500万资金去向、地方司法机关层层阻挠、案件久拖不立而变得迷雾重重。
举报人崔鹏大学入党并拥有两项专利,大学毕业后满腔热血回乡创业,并且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不仅未收到500万贷款还被银行恶意起诉致黑名单,人生最宝贵的20到30多岁的年华都耗在了维权的路上。
举报人要求:请严查事情真相,追缴赃款,查出是哪些“高明的大领导”在背后操纵案件的走向,妄图一手遮天,请求媒体公开曝光,社会舆论监督,还企业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氛围,还举报人一个清白。
图4当事一申诉
案例分析
(一)在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下行,各类信用违约乃至金融犯罪案件频发,案件防控形势错综复杂,银行面临外部压力与日俱增。
(二)在上述案例中,骗贷是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而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与银行内部管理漏洞是骗贷案件发生的两个侧面,加强合规管理、促进制度落实是银行防控此类风险的主要手段。
(三)近年来金融行业发生的案件给银行敲响了警钟,警示银行要认清当前形势的复杂性,提高对市场风险和政策变化的敏感性,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弥补管理漏洞,从细节抓起,做好存量及增量业务的合规管理工作。
防范风险建议
(一)银行应加强制度执行力,加强贷款三查,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的管理规定执行,坚守法律底线和制度底线。
(二)银行员工应树立合规经营意识,提高信贷反欺诈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部分案件显示,违规放贷行为与违法放贷罪表现形态之间的边界并不明显,但最终陷入法律“陷阱”,转化为违法放贷案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清醒认识外部形势的复杂性和外部欺诈风险的严峻性,从而保护自己职业生涯。
政府的公信力,取决于各级地方政府和行政监管部门的有效管理,只有处理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政府才能取得公信力,反之则会降低。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希望京山市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失信于民,维护好政府的公信力。对事态发展,媒体将继续关注。(郭焕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