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不如今年多,近日,本网接到知情人举报,反应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人恶意伪造公司公章,实施诈骗数百万保证金事宜,离奇的是在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事件真相浮出水面,并在诈骗人员亲口承认公章为伪造的情况下,法院竟置事实于不顾,不仅没有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反而强行冻结并执行了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0多万的资金,令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这一离奇案件引起了本网记者的高度关注,经过记者的实地走访与多方调查,终于还原了事态经过:
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注册在南昌市东湖区一家房屋总承包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成立以来一直规范经营,参与过国内多个大型工程的施工,是江西省具有实力的骨干施工企业之一,受到了当地政府和业内企业的一致好评。但在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这家企业站在了风口浪尖!
2020年8月一10月间,樊志华、谢鸿倡等人在非法获取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有印章的资料情形下伪造了该公司公章,并自行在湖南长沙市注册成立中南分公司,同时申办了营业执照等证件,为了顺利实施诈骗,他们又胆大妄为地伪造了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枚公章和部门公章。二人用伪造的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中南分公司章和合同章,于2020年11月份用伪造的假公章与湖南湘潭人阳武东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骗取了阳武东330万元保证金。后因合同约定的施工迟迟未能进行,阳武东向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在当时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下达了查封公司帐户的指令,致使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在2021年8月、12月两次被查封冻结,至今该公司都无法开展正常经营业务,给公司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名誉和经济损失!
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湘潭市中院坚持错误,并于2022年1月18日下达二审裁定驳回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再审申请。
在一审雨湖区法院组织调解,也未通知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的情况下,中南分公司付经理樊志华受中南分公司经理谢鸿倡委托,并窃取了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料中的委托书复印件於去年9月1日参加了调解,由于没有江西省七建公司正式授权委托,谢鸿倡指派其股东何德慧又专门刻了一枚省七建假公章,后伪造了份委托书原件。一审法院急忙出了一份调解书,违背了法律程序,该公司向二审湘潭市中院提出了再审。该公司在8月底接到一审法院裁定当即向东湖公安分局第一刑侦大队报了案,同时将他伪造的江西省七建公司俩枝公章,委托了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是假公章。该公司代表立即向湘潭市中院提交了鉴定报告和谢鸿倡,樊志华承认是伪造公章的录音记录。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本来事情真相己查明,樊志华、谢鸿倡诈骗行为与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二审法院竟放任客观事实于不顾,不仅没有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近日又下达了强制执行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冻帐320多万的通知!
据该公司代表向本网反应,被法院冻结的款项是公司专门给员工发工资的专项资金(附银行帐户证明),当前春节将至,农民工等着发工钱回家过年,如果公司不能给农民工发工资,职工的保险金交不了,税金扣不了,必定会造成难以掌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因谢、樊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己经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至今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在公司财产面临被非法强制执行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还在逍遥法外!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东湖区的纳税大户,是全省诚信企业,优秀党组织。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营商环境,特向新闻媒体申张正义,恳求湘潭市检察院和雨湖区检察院,立案提出抗诉强制执行,立即终止执行犯罪分子诈骗们得的320多万,同时请求公安部门立案依法追究谢、樊二人伪造我公司印章的刑事犯罪法律责任!
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遭遇的帐户资金被非法冻结事件,着实引人深思,为什么在一切真相大白的情况下,犯罪者能逍遥法外,无辜企业却“躺枪”蒙受巨额损失无处伸冤,这背后是否有金钱交易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其结果不得而知,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相信,在当前的法制社会里,在我国对司法部门严厉监督、力求公正办案的形势下,没有任何一个作奸犯科者能够消遥法外之地,践踏法律者必将得到应有惩罚!希望该事件引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关注,还无辜企业以清白,让民众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来源: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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